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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
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4/3 8:52:22 浏览次数: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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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项目部、环境艺术分公司:
清明将至,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具体时间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正常上班。
希望各部门、项目部、环境艺术分公司要根据放假时间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特此通知
200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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