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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象海南”摄影、征文比赛的补充通知 |
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6/7 15:24:03 浏览次数:4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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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工会、团支部联合主办的“‘印象海南’摄影、征文比赛”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所有参赛作品均已在安兴论坛中发表。通过对参赛作品的初步审查,我们发现少数参赛人员对参赛要求的理解有一定偏差,为避免今后出现著作权、署名权的纠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员工报送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亲自拍摄或写作的作品。
2、摄影比赛所评价、衡量的是拍摄者的技巧与水平,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参赛权应属该作品的拍摄者而不是相机的所有者或作品画面中的人物所有。因此,所有摄影作品画面中出现的人物均不应作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参加本次比赛。
3、按照惯例,工作人员会将报送参赛作品的人员自动定义为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他人员如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持有异议,请与6月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工作人员提出。
4、经鉴定,参赛的15号、16号作品为同一幅作品,现由二人分别报送参赛。请报送上述二幅作品的参赛人员于6月9日前到工作人员处核实、确定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5、工作人员将对所有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经审查确认的参赛作品方可参加下一步的评选。
特此通知
工会、团支部
2009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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