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1)010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各装饰施工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已连续评选了十届,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也成功地评选了七届,并评出了首批12位全国建筑装饰工程杰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杰出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者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评选工作2年进行一次的指示精神及“装饰奖”评选后进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的惯例(2010年“装饰奖”已评选完毕),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决定继续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和“杰出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现将2011年“优秀项目经理”和“杰出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在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鲁班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及连续或累计获得“省优”工程奖的项目经理中产生。
2、根据《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见附件),申报人由所在企业统一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或有关委托单位接受本地区的申报、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不直接受理企业和个人申报。
3、申报工作自2011年3月25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2011年5月20日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或有关委托单位将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快递或报送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4、2011年5月底我会组织专家评审。
5、“全国建筑装饰工程杰出项目经理”从“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中产生,根据评选办法,基本为累计5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是“优秀项目经理”的精华。“杰出项目经理”根据推荐,企业和各省协会认可,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与“优秀项目经理”结果一并公布。
6、6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初审、初评、推荐工作。
9、各地区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内容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咨询。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广源大厦5007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陈京明(010—66162770、66512147、66153470)转8003、传真80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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