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摄影大赛的通知 |
新闻来源:暂无来源! 发布时间:2011/6/22 8:06:10 浏览次数:4796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及建筑装饰行业广大摄影爱好者: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摄影已成为提升生活品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有不少摄影爱好者,多年来不仅拍摄了很多高质量的生活作品,而且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身边的优质装饰工程留下了美好的影像。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摄影爱好者的拍摄水平,为装饰工程奖的评审工作提供优质照片,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摄影大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席:马挺贵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名誉会长 主 席:李秉仁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陈 新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业务:1、作品征集;2、作品初审;3、组织专家终评等颁奖活动。 评审办公室主任:华敬友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员会秘书长 评审办公室专家:由业内专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申报程序: 参赛者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筑装饰协会,经省级建筑装饰协会初审后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级建筑装饰协会如因时间紧等原因,可省去初审程序,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赛作品刻录成光盘(内含电子版申报表)并在光盘上用马克笔注明单位、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 3、申报表可从中国装饰施工网和中国建筑装饰网http://www.ccd.com.cn上下载。 六、征稿内容 1、建筑装饰类: ①多年来获得过各类优质工程奖项目的作品(内外景均可) ②国内外知名建筑物作品(内外装饰,现代、古代建筑均可) 2、风光类:国内外著名风景、风光照片 3、人物类: ①装饰行业中著名企业管理者、设计师、优秀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和施工现场中的形象。 ②其他具有个性的人物形象。 七、作品要求 1、参赛者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一名参赛者交纳作品不得超过2幅(组照每组不超过3张); 3、选送作品必须是本人亲自拍摄,若发现有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4、凡获奖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制作放大,并在表彰大会现场展示。 八、奖项设置 1、建筑装饰类: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60名,优胜奖若干名。 2、风光类: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胜奖若干名。 3、人物类: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胜奖若干名。 4、组织奖:3名(奖励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工作优秀的地方装饰协会和企业)。 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组织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人员名单均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系统媒体予以公布。 九、征评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 2、截止时间:5月30日。请各省级建筑装饰协会在2011年5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终评时间:6月1日至10日 十、颁奖活动 6月中、下旬在中装协召开的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大会上,同期举办摄影大赛颁奖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5007室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6162770、66153470、66512147 联系人:陈京明(分机8003) 蒋 巍(分机8010) 王丽平(分机8001)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1年4月28日
附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doc |
|
|
上一篇:关于组织收听收看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紧急通知 |
下一篇: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