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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我国人权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新闻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1/7/13 8:28:41   浏览次数:1958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在京举行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华春雨、李惠子)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于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全面总结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执行落实情况、经验,总结了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来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53家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人民团体、非政府组织及高校的人权专家和基层组织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09年4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代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两年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下,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其中有约35%的约束性、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在行动计划规定的任务之外,中国政府在各领域、各方面还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的总体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中国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和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严峻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中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发言,分别报告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就业与社会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情况。汶川县基层代表就两年来灾后重建工作以及灾区群众的生活和各项权利保障受益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情况作了大会发言。

  据悉,《〈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将于近日发布。人民出版社将出版,各大新华书店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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