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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下月施行 安徽164件“驰名商标”将停用
新闻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4/4/22 10:24:38   浏览次数:3480
观看广告时相信消费者经常能够听到“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这样的宣传广告语,可是在不久之后,这句广告宣传语将会淡出市场。

  据悉,修改后的商标法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将及时清理带有“驰名商标”的产品包装物。目前安徽省共有164件驰名商标,合肥市拥有驰名商标49件,都将禁当招牌。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处10万元罚款。

  那么已经拥有驰名商标并将其用于广告宣传的企业怎么办呢?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并非大限,如果是5月1日前就已经生产进入流通领域,即使标“驰名商标”,也不在查处范围内,但是,如果生产日期是5月1日之后仍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则受处罚。

  “目前,我省有164件驰名商标,新《商标法》实施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规者将受处罚。”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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